法律法规
-
-
-
“违法建筑”能否获得补偿?
《行政处罚法》第44条规定,“行政处罚决定依法作出后,当事人应当在行政处罚决定的期限内,予以履行。”根据这一规定,政府部门发现违法建筑在建时,应依据《城乡规划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作出责令停止建设的行政处罚。如果违建人在行政处罚决定的期限内不予履行,在履行公告、告知复议或诉讼、催告等法定程序后,就可以依法拆除。
넶183 2021-08-17
2025年3月25日 王喜龙律师在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开庭
넶浏览量:0
创建时间:2025-03-27 16:17
开庭时间:2025年3月25日 上午10点30分
开庭律师:王喜龙 律师
地 点: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第37法庭
北京新翰征地拆迁律师团——主要针对各地征地拆迁纠纷案件。
如果您对北京新翰征地拆迁律师团有建设性的建议,请邮箱留言。邮箱:bjxhls@163.com
北京新翰律师事务所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马家堡西路15号时代风帆大厦2区1007室;电话:010-87595441;18611313445
坐车路线:地铁4号线角门站下A口出或者乘坐公交车707、百利宝102、51、733、833、 66、运通107、运通108、603、733、922、819支、724、特8等多条公交线路,嘉园二里下即可。
拆迁律师 | 征地律师 | 征地拆迁律师 | 征地补偿律师 | 拆迁补偿 | 拆迁安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