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春刚律师
基本资料
王春刚,男,1978年3月5日生,汉族,籍贯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法律硕士,执业律师,执业证号:11101200810200605,现为北京市新翰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创始合伙人,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
执业以来,一直致力于建筑房地产、土地征收、房屋拆迁、刑事辩护等领域诉讼案件的办理,积累了丰富的办案经验,对不动产物权的取得、转让、征收以及公民私权利保护等问题形成了较为深入的研究。一直坚持为弱势群体维权,进行法律援助,热心公益事业。在王春刚律师承办的上百件次征地拆迁案件以及因征地拆迁引起的刑事案件办理过程中,其坚持为弱势群体维权的执着以及强烈的责任心深受当事人的认可和好评!
王春刚律师曾多次接受中央电视台、人民日报、京华时报、法律与生活杂志、齐鲁晚报、新京报、当代商报、最高检影视中心、凤凰视频等媒体的采访和报道。并应邀在北京大学等高校进行演讲和讲座。
执业理念:在这场弱者与强者的伟大战斗中,我将永远站在弱者一边
人生格言:苦斗了十年,我对抗着自己,如果不是这样,我怎能胜利。
座右铭:我每天都提醒自己,我的精神生活和物质生活都依靠别人的劳动,我必须以同样的分量来报偿所领受了的和至今还在领受的东西。
案例(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典型案例)
(一)行政、征地拆迁案件
1、广东省佛山市邓某等20户房屋拆迁纠纷案;
本案亮点一:委托人不服《房屋拆迁行政裁决书》而提起行政诉讼,经律师几次出庭代理,法院判决撤销该裁决。
本案亮点二:委托人不服《拆迁许可证》,提起行政复议,广东省建设厅作出不予受理行政复议决定。律师对该不予受理决定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法院判决确认广东省建设厅作出的不予受理决定违法,并判令其在规定期限内重新作出复议决定。
本案亮点三:委托人不服区政府作出的强拆决定,律师向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法院作出不予受理的裁定。随后,律师及时向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并与省高院法官多次就案件事实、适用法律等问题进行沟通,最终广东省高院责令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本案。
2、湖北省宜昌市农民因不服当地政府征地拆迁纠纷引发的群体性案件;
本案亮点:因该征地拆迁涉及省重点招商引资项目,律师在依法办案过程中遇到巨大阻力,经过调查取证,得知该预计年产值上百亿的项目工业项目有可能对当地环境造成破坏,而该项目业主并未依法进行严格的环评,针对这种情况,代理委托人向国家环保部提出了行政复议,引起上级政府部门高度重视,后经国家主管机关及当地政府积极出面协调,当事人同意了新的补偿安置方案,本案成功调解结案。
3、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居民李某房屋拆迁纠纷案;
本案亮点:在本律师介入该案件前,此纠纷历经两年多没有得到解决,香港开发商的商业房地产开发项目即将竣工。律师介入后,通过到相关行政机关重新调查取证及到法院调取同一项目其他被拆迁户在法院的诉讼材料等,期间克服了人身安全受到威胁的压力,最终在法院重新立案,拆迁裁决被法院部分撤销。
4、江苏省泰州市宫函村征地拆迁案;
本案亮点:律师对江苏省政府作出的征地批文提起行政复议,2011年2月16日,江苏省人民政府作出【2010】苏行复第125号《行政复议决定书》,撤销了《关于批准泰州市2009年度第5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通知》(苏政地【2009】250号),批准征收的该村土地恢复为该集体所有,拆迁被阻止,委托人的土地及房屋得以保全。
5、江苏省宿迁市江南气体制造有限公司拆迁案;
本案亮点一:委托人不服宿迁市规划局所作《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律师向江苏省住建厅提起行政复议,后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书》,涉案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被撤销。
本案亮点二:在对宿迁市政府为开发商核发《国有土地使用证》的行政诉讼二审中,抓住该具体行政行为违法的重要证据,给拆迁人造成巨大压力,最终,在法院的调解下,委托人与拆迁人达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委托人获得比原来高出数倍的补偿。
6、安徽马鞍山别墅拆迁案;
本案亮点:对拆迁许可证提起行政复议,并申请召开听证会,对拆迁许可证存在的多处违法之处提出质疑,收到政府法制办及其他拆迁部门拆迁负责人员的重视,此后,又对拆迁裁决提起行政诉讼。最终,经政府出面协调,委托人与拆迁人签订了补偿协议,委托人得到合理的安置补偿。
7、山东济宁邹城拆违案;
本案亮点:2008年——2010期间,邹城市政府组织政府相关部门对该市违法建设进行强行拆除。杜庄村经村委会批准出卖集体空地给本村村民及非本村村民建造房屋。该市突击拆违,没有进行详细的调查及履行正当法律程序的情况下,相继有数十户的房屋被强拆。接受遭受重大损失的被拆户委托后,以邹城市政府等为被告,对该强拆行为提起行政诉讼。立案过程十分艰辛,经数月努力,济宁市中级法院将案件移送曲阜法院审理。经过三次庭审,相关部门同意对被强拆户给予补偿,目前该案已经进入调解阶段。本案亮点:村民的房屋面临非法强拆,公安机关接到村民报警后未及时处理,被法院确认违法,并责令公安机关对村民的报警的处理结果给予答复。
8、马鞍山市金家庄区花果山小产权房拆迁案。
该案王春刚律师代理17户小产权房业主诉讼,经中级法院审理,在代理律师努力下,调解成功,当事人获得了比之前政府决定的补偿安置款高出近一倍的拆迁补偿。
9、南京六合区毕女士门面房拆迁案。
毕女士因拆迁纠纷来京上访时,其位于六合区门面房遭非法拆除。毕女士遂直接赶往律师事务所委托王律师代理维权。经过两个多月的努力,最终获得700多万满意赔偿。
10、山东临沂李先生房屋遭非法拆迁案。
李先生系当地较有名气的私营老板,其住宅于2012年末遭拆迁指挥部野蛮强拆,物品被掩埋毁坏。拆迁人员强拆的动机竟然是年末完成拆迁有奖金。代理该案后,律师多次致信当地政府主要领导及媒体,对违法拆迁进行揭露、举报。最终,该案引起高层关注,责成拆迁部门限期解决。最终获得380万高额赔偿。
11、江苏泰州85岁老人老屋拆迁纠纷。
不服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作出的拆迁裁决行政诉讼案经海陵区法院开庭审理,王春刚律师经大量调查取证,当地出示有力有力证据,并对住建局提交违法及漏洞进行揭露,成功说服合议庭法官,王律师代理意见被法院全部采信。法院判决撤销被告做出的拆迁裁决。
12、辽宁抚顺秦女士等8户房屋遭顺城区政府违法拆迁案。
王春刚律师代理当事人对顺城区政府作出的房屋征收决定提起行政诉讼,经两级法院终审判决,房屋征收决定被确认违法。房屋征收补偿决定提起诉讼后,一审判令撤销。
13.宿迁宿城区征地拆迁案;
本案亮点:幸福街道杜先生租用集体荒地开发游泳休闲项目。政府以旧城区改造之名实施征地拆迁,杜先生用于经营的房屋面临拆迁,杜先生本人几经努力,拆迁方只同意补偿140多万元。律师介入后,经过详细分析调查,提起了法律程序,并向省政府进行了反映,最终,杜先生拿到了高出原来几百万的补偿。
14、福建省宁德市70户征地案;
15、青海省某回族聚居村征地拆迁纠纷;
16、河南刘某等征地案;
17、南京雨花台区25户村民拆迁案;
18、河北唐山王某等村民因铁路建设征地补偿纠纷案;
19、四川成都13户委托人村改居拆迁案;
20、江苏刘某等村民不服非法占地案;
21、山西张某等人不服某大中型水利工程占地补偿安置纠纷案;
22、山东济宁村民诉公安局不作为案;
(二)刑事案件
1、黑龙江燕某等9人破坏生产经营、非法侵入住宅案;
本案亮点:因征地导致失地农民在施工现场自杀,家属被控破坏生产经营罪、非法侵入住宅罪,在哈尔滨市造成重大社会影响。庭审激辩五天,一人被当庭释放,其他各被告不久后获释,被“免于刑事处罚”。
2. 广西北海系列抢劫致人死亡案。
为被告人做无罪辩护取得成功,2013年末,检察院撤回起诉并作出“不起诉决定”,可能面临死刑的嫌犯重获自由。王春刚律师接受司法部《法律与生活杂志》记者专访,讲述无罪辩护推翻冤案历程。
3.为国务院纠风办重点督办的黑龙江哈尔滨市道里区“3•14”违法强拆案6位受害人提供法律援助,该案被央视新闻“1+1”节目报道。最终,王春刚律师作为被害人诉讼代理人出庭,暴力拆迁者最终被判刑
4.2014年6月,甘肃张掖民乐县农妇王兰花因护地被挖掘机碾压致死、其亲属7人抬尸放置于村书记家被以涉嫌非法侵入住宅罪刑拘,王春刚律师为其提供法律援助,王春刚律师亲赴现场与当地镇政府、县委宣传部等负责处理事件的有关负责人充分沟通,最终被抓人员全部获释,受害者家属得到远高于当地标准的赔偿,涉案司机依司法程序处理。
5、河北孙先生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一案,经王春刚律师辩护,最终法院判决孙先生无罪,并已经获得国家赔偿。
6、衡水李先生故意伤害案,法院采信王春刚律师辩护意见,以证据存疑为由,宣告被告人无罪。
公益活动、媒体报道
1.王春刚律师接受司法部《法律与生活杂志》记者专访,讲述无罪辩护推翻冤案历程,并解答相关法律问题。
2.王春刚律师接受当代商报-廉政法制周刊记者专访,为广大被征地户,解读“面对拆迁,当事人该如何维权?”
3.王春刚律师接受凤凰视频嘉宾访谈—《互害社会,如何解毒》
4.王春刚律师被人民网推选为监督红十字会救灾物资发放志愿者,亲赴“芦善地震灾区”,并接受人民日报、中央电视台报道。
5.王春刚律师代理北京房山地区未成年人酒后打成“植物人”,因向未成年人售酒导致伤害,受害者向商家索赔第一案。王春刚律师就未成年人保护和刑事被害人救助问题组织研讨会、发表倡议书,并向案件受害者家属捐款。
6.组成全国律师团,为云南晋宁征地血案被捕维权代表辩护。
7.王春刚律师携北京新翰律师事务所部分律师到北京太阳村看望服刑人员子女并送上慰问金、慰问品。
8、两地三家医疗机构二次医疗事故而导致内蒙小伙马钢瘫痪、肾病综合症,需要长期坐轮椅并需每周三次透析,在法院对赔偿问题已经作出判决后,王春刚律师继续援助马钢将两家医院再次告上法庭,最终获得后续赔偿。
优秀文章
公共利益的困惑
农村宅基地房屋买卖合同效力探讨
征地拆迁维权指引
征地拆迁中政府的行政不作为及救济途径
国有土地房屋拆迁估价方法、程序问题浅析
“有《办法》没法办”——房屋拆迁评估的困境
为了法治春天,吾辈仍需战斗
面对征地拆迁,应当如何应对
拆迁征地暴力事件频发解析
谈征地拆迁维权,论依法行政之路
因征地引发的刑事案件的辩护
撤回起诉,抢劫命案嫌犯
行政不作为中的法律义务
北京新翰征地拆迁律师团——主要针对各地征地拆迁纠纷案件。
如果您对北京新翰征地拆迁律师团有建设性的建议,请邮箱留言。邮箱:bjxhls@163.com
北京新翰律师事务所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马家堡西路15号时代风帆大厦2区1007室;电话:010-87595441;18611313445
坐车路线:地铁4号线角门站下A口出或者乘坐公交车707、百利宝102、51、733、833、 66、运通107、运通108、603、733、922、819支、724、特8等多条公交线路,嘉园二里下即可。
拆迁律师 | 征地律师 | 征地拆迁律师 | 征地补偿律师 | 拆迁补偿 | 拆迁安置